各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<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江科〔2015〕251号),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。经公开征集、资料审核、专家实地考察评审和公示等程序,现认定广东宏谷环保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“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(建成)”,中集智库孵化器等2家单位为“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(在建)”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请各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按照《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》要求,加强对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扶持和管理,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措施,保障和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发展。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营单位要不断加强建设与管理,完善创业培训、辅导、咨询,提供研发、试制、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,以及政策、法律、财务、投融资、企业管理、人力资源、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,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,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率,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,助力我市小微双创工作快速发展。
附件:2016年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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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宏谷环保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正式开业